电商平台,海关总署今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等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从今天开始,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等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核心内容
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出口监管
从今天开始,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等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试点出口监管文本
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稳定和质量提升,为就业保障市场实体提供支持,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出口监管。
据悉,改革实施前,跨境电商B2B7月1日改革实施后,跨境电商只能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B2B出口有专门的通关方式,享受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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