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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明书_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

2021-11-20 21:09:32 其他跨境

原产地证明书_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 核心内容

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_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_什么是原产地证明书? 正文

什么叫原产地证明文件?

产地证明文件即“原产地证明文件”,是出口商应采购商规定而给予的、由公正组织或政府部门或出口商出示的证实货物原产地或生产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材料。

产地证书是貿易近亲属工作交接货物、清算借款、理赔赔付、出口国过关工程验收、征缴进口关税在合理凭据,它或是出口国享有配额制工资待遇、出口国对不一样出口国推行不一样貿易现行政策的凭据。

原产地证实书的类型

原产地证书一般可分为一般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书和欧洲地区纺织产品产地证书。产地证尽管都用以证实货物产地,但应用标准和文件格式不一样。

1、一般产地证书

一般产地证书又被称为一般产地证书。一般不应用中国海关税票或领事馆税票的国家,规定给予产地证实可明确对货物缴税的征收率。有的国家限定从某一国家或地域進口货物,规定以产地证来明确货物输出国。

此类产地证依据审签者的不一样,分成:

1)出口商自身出示的产地证。

2)国家进出口产品检验局审签的产地证明文件。

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商会)出示的产地证。

4)生产商自身出示的产地证。

由谁出示一般产地证要依据信用证规定申请办理。对西班牙出口,有时候规定在产地证上除盖上中国国际商会图章外,还需要提升手签。

2、普惠制产地证书

普惠制产地证书( 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是普惠制的关键票据。但凡对给惠国出口一般货物,须给予这类产地证。由进出口企业填写,并以我国进出口产品检验局出示,做为出口国免减进口关税的根据。

3、纺织产品产地证书

对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出口纺织产品时,信用证一般都要求须给予相应的产地证书,即纺织产品产地证书。此类产地证在中国是由出口地的经贸委(厅、局)审签的。

除之上几类产地证外,在对出口英国的纺织产品买卖中,一般应用原产地声明书格式。它有三种文件格式:单一国家产地声明书格式,通称格A;国产地声明书格式,通称文件格式B;非多种多样化学纤维棉织物声明书格式,用以麻或丝布料的服饰。

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內容

进出口商的名字及详细地址;

运输工具及航道;

产品唛头和序号;

产品名称、总数和净重;

证实文本等。

原产地证明文件的申请办理

依据在我国的要求,公司最晚于货物出口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办理组织申办产地证书,并严苛依照签证办理组织的规定,真正、详细、恰当地填写下列原材料:

《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生产加工安装证明文件申请报告》;

《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一式四份;

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签证办理组织觉得有必要的别的证明材料。

产地证明文件的填写

1、产地证书的序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可空出,不然证书失效。

2、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企业的具体地址、名字和国家(地域)名。若经别的国家或地域,需填写转口贸易商名字时,可在出口商后边填英语VIA,随后再填写转口贸易商名字、详细地址和国家。

3、取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后收件人名字、详细地址和国家(地域)名。一般是外贸合同中的买家或信用证上要求的提货单通告人。如信用证要求全部报关单证收件人一栏空出,在这样的情形下,此栏应充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可空出。如要填写转口贸易商名字时,可在收件人后边加填英语VIA,随后再写转口贸易商名字、详细地址、国家。

4、运输工具和线路(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装运港和空运提单、运输工具。若经装运,还应标明装运地。比如:根据国际海运,由上海港口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5、到达站国家(地域)(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填写到达站国家(地域)。一般应与最后收件人或最后空运提单(地)国别相一致,不可以填写零售商国家名字。

6、签证办理组织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由签证办理组织在审签后颁证、发放证书或充注别的申明时应用。证书领取企业应将此栏空出。一般状况下,该栏不填。

7、运送标示(Marks AND NUMBERS)

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书及税票上列出唛头填写详细图案设计、文本标识及包裝号,不能简易填写“依照税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是“依照提货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眼。此栏不可空留,如唛头多,本频道填写不足,可填写在第7、8、9栏中的空白,如或是不足,可以用附页填写。

8、宝贝描述、包裝总数及类型(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宝贝描述及包裝总数。产品名称要填写实际名字,不可用抽象性描述,比如服饰、食品类(GARMENT、FOOD)等。包裝总数及类型要按实际企业填写,应与信用证以及其他票据严苛一致。包裝总数应在阿拉伯数后充注英语描述。如货物为散称,在产品名称后充注“散称”(IN BULK)字眼。有时候信用证规定在全部票据上充注合同书号、信用证号等,可充注在这里栏中。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明完毕的标记(**************),防止添加內容。

9、海关hs编码(H.S.CODE)

此栏规定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资料一致。若同一证书包括有几种产品,则应将相对应的税收分类号所有填写。此栏不可空留。

10、总数(QUANTITY)

此栏规定填写出口货物的总数及产品的数量单位。假如仅有净重时,则需填“G.W.”。

11、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填写商业服务发票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可空留,为防止对月份、日期的误会,月份一律用英文描述,如2004年3月15日,则为: MARCH.15,2004。

12、出口方申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填写出口人的名字、申请地址及日期,由已在签证办理组织申请注册的工作人员签字并盖上有中英的图章。

13、由签证办理组织签名、盖公章(CERTIFICATION)

填写签证办理地址、日期。 签证办理组织签证办理人经审批后在这里栏(原件)签字,并盖签证办理图章。

产地证明文件的变更或再发

1、对签证办理组织已审签的原产地证书,当申请办理企业必须变更其內容时,申请办理企业应书面形式声明原因,递交已变更的产地证,并退还原证书原件。

2、对签证办理组织已审签的原产地证明文件丢失或毁损,申请办理企业应书面形式表明丢失或毁损的缘故,递交再次填写的产地证书团本或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