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德国移民,德国移民如何办理
几年前,德国党可以说达成了一些共识。首先,随着德国的老龄化,劳动力占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小,德国需要向移民国家发展;其次,德国不再需要普通劳动力,而是需要高水平的技术人才。所以德国政府推出了它IT行业专业人士优先,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因此,这种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然而,在绿卡行动期间,关于与通过两项获得的移民法的讨论几乎没有争论。让我们来谈谈如何处理德国技术移民。
几年前,德国党可以说达成了一些共识。首先,随着德国的老龄化,劳动力占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小,德国需要向移民国家发展;其次,德国不再需要普通劳动力,而是需要高水平的技术人才。所以德国政府推出了它IT行业专业人士主要是5年内发放5万张绿卡的政策。因此,这种绿卡行动可以说是半途而废。然而,在绿卡行动期间,关于与通过两项获得的移民法的讨论几乎没有争论。让我们谈谈如何处理德国技术移民。
在移民法完全通过之前,联邦内政部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移民法细节”本文介绍了这一新规定:“从一开始就为高级专业人员安排长期居留的可能性,他们可以立即定居。同时,或以后的家庭成员有权从事工作。”
移民法第十九条集中体现了技术移民问题。第十九条的标题是“许可高级专业人员落户”。 第19条第(1)点内容如下:“在特殊情况下可给拥有高级专业水平的外国人颁予落户许可,假如联邦劳动局根据第39条同意,或据42条的法律规定或国家间协定规定不需要联邦劳动局按第39条给予同意,假如融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生活状态和生活保障可以在没有国家支持的情况下实现的设定是合理的。州政府可以决定,根据第1点颁予落户许可需要州最高机构的批准,还是由它指定的一个机构来批准。”
这个卡“绿”得有点难
第十九条第(二)点规定可以称为“高级专业水平”三种人。
第一种人:“具有特殊专业知识的科学家”(原文:Wissenschaftler mit besonderen fachlichen Kenntnissen.)
第二种人:“位置突出的教学人员或科研人员”(原文:Lehrpersonen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oder wissenschaftliche Mitarbeiter in herausgehobener Funktion)
第三种人:“具有特殊专业经验的专家和领导职位的工作人员的收入至少是法定医疗保险费衡量界限的两倍。”(原文:Spezialisten und leitende Angestellte mit besonderer Berufserfahrung,die ein Gehalt in Hoehe von mindestens dem Doppelten der Beitragsbemessungsgrenze der gesetzlichen Krankenversicherung erhalten.)
什么是“衡量法定医疗保险费的界限”呢?这是德国设定的一条线:如果年收入超过这条线,就不需要或不能继续享受法定医疗保险,只能或“志愿”在法定医疗保险或私人医疗保险中保险。这条边界每年都在波动,2004年41850欧元。
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得到德国无限期的落户许可的高级人才,年收入必须高于83700欧元,按13个月算,月(毛)收入必须在6400欧元以上。
这个门槛相当高!德国有多少德国公司愿意雇佣这样一个高薪的人,超出了法定医疗保险费的衡量限制?这个门槛太高了吗?
另一个问题是:这个工资条件写在第三点,仅从字面上看,这个条件只适用于第三种人,而前两种人不受此限制。但外国人民局和国家有关机构可以有另一种理解。可以想象,即使它被理解为仅限于第三种人,前两种人的工资收入也会有一定的规模,至少不允许太远。这一限制的适用范围应在《移民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
还有一点需要重提,在“解读(1)”因为取消,因为取消了“居留权力”,现在只有无限期的居留,不再有永久居留,所以,可以说“绿卡”不再存在于德国,或者至少可以说,这一点“绿卡” 的“含绿量”不再是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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