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_进出口企业的征信报告——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出入口企业的个人征信报告——海关企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
出入口企业的个人征信报告——海关企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文章正文
近期有小伙伴们发消息了解跨境电商菌有关海关对企业征信问题,跨境电商菌本着服务于大家的精神实质将海关企业认证暂行办法为诸位小伙伴们科谱下。
新旧交替的管理条例
最先你得了解2010年发布的《我国海关企业分组管理方法》(下称《管理办法》)早已废除。如今选用的是《我国海关企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经海关总局署务大会决议根据,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逐渐推行。
2010版的《管理办法》根据运营经营管理模式、海关管控数据统计等纪录将企业分成AA、A、B、C、D五个管理方法类型,而2014版的《暂行办法》根据企业的个人信用情况将企业评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和失信黑名单企业,与此同时将认证企业分成一般认证企业规范和高級认证企业规范,这一认证规范由海关总局开展认证并对外开放发布。
原先依照2010版的《管理办法》被评选为AA类方法的企业衔接为高級认证企业;原可用A类方法的企业衔接为一般认证企业;原可用B类方法的企业衔接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原可用C类、D类方法的企业,海关依照《信用办法》再次评定企业信誉等级。
那麼如查看自身企业在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型呢?现阶段跨境电商菌掌握到你能联络所在城市海关确定,或是上我国海关企业出入口个人信用信息公示公告平台查询。
申请办理认证企业个人信用认证可以是企业或是海关授权委托具备法定性资质证书的社会发展中介服务对企业开展认证。海关会在自接到企业书面形式认证申请办理生效日90日内做出认证结果。与此同时,在经中介服务认证結果经海关认同的,可以做为评定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参照根据。
现阶段的核查方式是对高級认证企业理应每3年再次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经常性再次认证。假如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再次认证时不符合一般个人信用企业管理方法规定的,1年之内不可再度申请办理变成认证企业。如果是高級认证企业再次认证时未根据可是合乎一般认证企业规范,则降格为一般认证企业。
这儿必须留意的是初次申请注册备案的企业将被海关评定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
假如认证企业产生走私货、受处分等《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状况的将被确认为失信黑名单企业。失信黑名单企业在管理方法满1年且沒有遭受《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状况的将可以申报为调节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在申请办理为调节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一年后,则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变成认证企业。
讲了这么多,大伙儿是否感觉有点儿糊涂了,实际上这非常简单。不久开创的企业,你没有一切海关数据信息,海关没法作出一切点评,因此,你也就变成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如果你拥有一定的进口经营规模而且沒有接到《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的处分状况,那麼你能申请办理认证变成高級认证企业啦。
怎样再次认证?
跨境电商菌近期也掌握到,自2014《暂行办法》执行至今,到2021年的5月份可能是由原AA类衔接而成的高級认证企业将遭遇再次认证的高峰时段。
那麼怎样再次认证呢?有别于申请办理认证,再次认证可能由海关积极进行,认证時间由海关明确,沒有提交认证的办理程序流程。大致全过程便是海关通告企业提前准备再次认证、海关对企业进行现场认证、90日内进行认证全过程。
再次认证的规范是什么?
认证规范分成内控制度、经营情况、遵纪守法标准、貿易安全性和额外规范,总共5个类别。前4类为基本规范。高級认证企业的认证规范共5类别18条32项、一般企业认证规范共5类别18条29项。
认证规范使用对认证规范总成绩来辨别是不是能根据认证,认证规范总成绩=100 全部赋分新项目优秀率综合性,若得分結果达到总成绩在95以上(含95)且沒有不合格(扣2分)的状况则根据认证。
对内控制度、经营情况、遵纪守法标准、貿易安全性的核心规范又分成二种分辨规范选用罚分制,选择项一:不合格-2分、一部分合格-1分、合格不罚分;选择项二:不合格-2分、合格不罚分。额外规范选用大大加分制,符合规定 2分、不符不大大加分。
若是高級认证企业,海关单位还会继续留意审批当初的财务审计报告是不是合格、是不是每一年都接纳会计公司财务审计并出示财务审计报告。
高級认证企业益处多多
讲了这么多,仿佛最重要的一点都没有提及,便是企业在遭受认证后有差别大吗?跨境电商菌对你说,有差别,并且还较大!
依据2014版《暂行办法》 失信黑名单企业可用海关以下管理方法标准和对策:(一)较高出入口货品检验率;(二)出入口货品报关单证关键审批; (三)加工贸易等阶段执行关键管控;(四)海关总局要求的其它管理方法标准和对策。
一般认证企业可用以下管理方法标准和对策:(一)较低出入口货品检验率;(二)简单化出入口货品报关单证审批;(三)优先选择申请办理出入口货品过关办理手续;(四)海关总局要求的其它管理方法标准和对策。
而高級认证企业除可用于一般认证企业管理方法标准和对策外,还可用以下管理方法对策:(一)在明确出入口货品的产品分类、海关定价、出产地或是受理别的海关办理手续前优先申请办理验放办理手续;(二)海关为企业开设助理员;(三)对从业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推行金融机构担保金台账制度;(四)AEO双边协定我国或是地域海关给予的过关便捷对策。
在其中高級认证企业可以享有“AEO双边协定我国或是地域海关给予的过关便捷对策”最非常值得关心。根据AEO高級认证的企业,其进口商品在明确产品分类、出产地明确、海关定价和受理别的海关办理手续前可优先验放,由海关统一开设助理员,享有快速过关服务项目。可以说这一AEO资格证书便是一张全世界迅速过关的“VIP卡”,不仅在中国,走向世界还可享有到互认我国或区域的海关给予的减少检查率、简单化办理手续等通關便捷,过关效率提高约50%。
若有错误的地区还望朋友们拍砖纠正。
下边依然是《办法》原文:
海关总局第225命令
发布时间:2014-10-14
《我国海关企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经海关总局署务大会决议根据,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署 长
2014年10月8日
我国海关企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条例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信用体系基本建设,创建企业出入口企业信用管理方案,确保貿易安全性与便捷,依据《我国海关法》以及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海关申请注册备案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公示公告,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评定、管理方法等可用本方法。
第三条 海关依据企业个人信用情况将企业评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和失信黑名单企业,依照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便捷、失信黑名单违反规定惩罚标准,各自可用相对应的监管对策。
第四条 认证企业是我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人(AEO),我国海关依规进行与其他国家或是地域海关的AEO双边协定,并给与双边协定AEO企业相对应过关便捷对策。
第五条 海关依据社会发展信用体系基本建设和国际交流必须,与国家相关单位及其其他国家或是地域海关创建协作体制,推动信息交换、管控双边协定、稽查互帮互助。
第二章 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收集和公示公告
第六条 海关理应收集可以体现企业出入口个人信用情况的以下信息,创建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一)企业在海关申请注册备案信息;
(二)企业出入口运营信息;
(三)AEO双边协定信息;
(四)企业在别的行政工作单位的信息;
(五)别的与企业出入口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 海关理应在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私人信息的条件下,公示公告企业以下个人信用信息:
(一)企业在海关申请注册备案信息;
(二)海关对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评定結果;
(三)企业行政许可信息;
(四)别的理应公告的企业信息。
海关对企业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公告限期为5年。
海关理应发布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查看方法。
第八条 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觉得海关公示公告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不确切的,可以向海关提出诉讼,并给予相关资料或是证明文件。海关理应自接到质疑申请办理生效日20日内核查。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诉讼的原因创立的,海关理应采取。
第三章 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确认规范和程序流程
第九条 认证企业理应适用《海关认证企业规范》。
《海关认证企业规范》分成一般认证企业规范和高級认证企业规范,由海关总局拟定并对外开放发布。
第十条 企业有下面情况之一的,海关评定为失信黑名单企业:
(一)有走私货违法犯罪或是走私货活动的;
(二)非出口报关企业13年违背海关管控要求个人行为危害超出上半年度报关资料、入出境报备明细等有关报关单证总投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许可额度超出10万余元的违规操作2次以上的,或是被海关行政许可数额总计超出100万余元的;
出口报关企业13年违背海关管控要求个人行为危害超出上半年度报关资料、入出境报备明细总人数万分之五的,或是被海关行政许可数额总计超出10万余元的;
(三)托欠应交税金、应交罚缴项的;
(四)上一季度出口报关错误率高过同期全国各地均值出口报关错误率1倍以上的;
(五)通过现场查询,确定企业备案的信息歪曲事实且没法与企业建立联系的;
(六)被海关依规中止从业出口报关业务流程的;
(七)因涉嫌走私货、违背海关管控要求拒不配合海关开展调研的;
(八)以借海关或是别的企业为名获得不合理权益的;
(九)徇私舞弊、仿冒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
(十)别的海关评定为失信黑名单企业的情况。
第十一条 企业有下面情况之一的,海关评定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
(一)初次申请注册备案的企业;
(二)认证企业不会再合乎本方法第九条约定标准,且未产生本方法第十条所列情况的;
(三)可用失信黑名单企业管理方法满1年,且未再产生本方法第十条要求情况的。
第十二条 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变成认证企业的,海关依照《海关认证企业规范》对企业执行认证。
海关或是申请办理企业可以授权委托具备法定性资质证书的社会发展中介服务对企业开展认证;中介服务认证結果经海关认同的,可以做为评定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参照根据。
第十三条 海关理应自接到企业书面形式认证申请办理生效日90日内做出认证结果。独特情况下,海关认证期限可以增加30日。
第十四条 企业有下面情况之一的,海关理应停止认证:
(一)产生因涉嫌走私货或是违背海关管控要求的方式被海关立案调查或是调研的;
(二)积极撤销认证申请办理的;
(三)别的理应停止认证的情况。
第十五条 海关对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评定結果执行最新调节。
海关对高級认证企业理应每3年再次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经常性再次认证。认证企业未用再次认证可用一般个人信用企业管理的,1年之内不可再度申请办理变成认证企业;高級认证企业未用再次认证但合乎一般认证企业规范的,可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可用失信黑名单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产生本方法第十条要求情况的,海关理应将其调节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管理。
失信黑名单企业被调节为一般个人信用企业满1年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变成认证企业。
第四章 管理标准和措施
第十六条 一般认证企业可用以下管理标准和措施:
(一)较低出入口货物检查率;
(二)简单化出入口货物报关单证审批;
(三)优先选择申请办理出入口货物过关办理手续;
(四)海关总局要求的别的管理标准和措施。
第十七条 高級认证企业除可用于一般认证企业管理标准和措施外,还可用以下管理措施:
(一)在明确出入口货物的产品分类、海关定价、出产地或是受理别的海关办理手续前优先申请办理验放办理手续;
(二)海关为企业开设助理员;
(三)对从业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推行金融机构担保金台账制度;
(四)AEO双边协定我国或是地域海关给予的过关便捷措施。
第十八条 失信黑名单企业可用海关以下管理标准和措施:
(一)较高出入口货物检查率;
(二)出入口货物报关单证关键审批;
(三)加工贸易等阶段执行关键管控;
(四)海关总局要求的别的管理标准和措施。
第十九条 高級认证企业可用的管理措施好于一般认证企业。
因企业个人信用情况评定結果不一致造成可用的管理措施相排斥的,海关依照就低标准执行管理。
认证企业因涉嫌走私货被立案调查或是调研的,海关中止可用相对应管理措施,依照一般个人信用企业开展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名字或是海关申请注册编号产生变动的,海关对企业个人信用情况的评定报告和管理措施再次可用。
企业有下面情况之一的,依照下列标准做出调节:
(一)企业产生续存公司分立,公司分立后的续存企业继承公司分立前企业的关键权利与义务的,可用海关对公司分立前企业的个人信用情况评定报告和管理措施,其他的公司分立企业视作时需申请注册企业;
(二)企业产生散伙公司分立,公司分立企业视作时需申请注册企业;
(三)企业产生资产重组,合拼企业可用海关对合拼后续存企业的个人信用情况评定报告和管理措施;
(四)企业产生新设合拼,合拼企业视作时需申请注册企业。
第五章 附录
第二十一条 做为企业个人信用情况评定通过的走私货违法犯罪,以刑事判决书起效時间为标准开展评定。
做为企业个人信用情况评定通过的非法经营个人行为、违背海关管控要求个人行为,以海关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做出時间为标准开展评定。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以下术语的含意是:
“处分额度”,指因产生违背海关管控要求的个人行为,被海关惩处处罚、收走非法所得或是收走货物、物件使用价值的额度之和。
“托欠应缴税金”,指自必须税金限期期满之日起超出3个月仍未激纳出入口货物、物件需要交纳的出入口进口关税、出入口阶段海关代缴税之和,包含经海关评定违背海关管控要求,除接受处分外,有待交纳的税金。
“托欠应交罚缴项”,指自海关行政许可决策要求的限期期满之日起超出3个月仍未交纳海关处罚、收走的非法所得和追讨走私货货物、物件等价工程款。
“1年”,指持续的12个月。
“本年度”,指1个阳历本年度。
“以上”“下列”,均包括本数。
“经认证的经营人(AEO)”,就是指以一切一种方法参加货物国际性商品流通,合乎本方法要求的标准及《海关认证企业规范》并根据海关认证的企业。
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由海关总局承担表述。
第二十四条 本方式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2010年11月15日海关总局令第197号发布的《我国海关企业归类管理方法》与此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