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C)_信用证(LC)概况_信用证(LC)跨境信息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金融机构(即开证行)按照采购商(即开证申请者)的规定和标示,对出口公司(即收益人)传出的.受权采购商审签以金融机构或采购商为付款方的汇票,确保在未来合乎信用证条款要求的汇票和票据时,必然承兑汇票和支付的保障文档。信用证是国际结算的一种具体的交易方式,是一种金融机构设立的有條件的服务承诺支付的书面形式文档,它是一种银行征信。
有关信用证
·信用证,就是指商业银行依据進口人(买家)的要求,开给出入口人(卖家)的一种确保担负支付货款义务的书面形式凭据。在信用证内,金融机构受权出入口人们在合乎信用证所规范的前提下,以这家银行或其特定的过程为付款方,出具不可超出要求额度的汇票,并按照规定随附运输票据,按时在特定位置扣除借款。
·在电子商务主题活动,交易双方很有可能互相不信赖,买家担忧订金后,卖家不按合同书规定送货;卖家也害怕在送货或递交航空运单据后买家不支付。因而必须俩家金融机构做为交易双方的担保人,委托收付款交单,以银行征信替代消费信用。金融机构在这里一主题活动中所运用的专用工具便是信用证。由此可见,信用证是金融机构有标准确保支付的资格证书,变成进出口贸易主题活动中常用的交易方式。依照这类交易方式的一般要求,买家先将借款交存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开具信用证,通告外地卖家开户行转达卖家,卖家按合同书和信用证要求的条文送货,金融机构代买家支付。
发源
“信用证”这一名称来自法语单词“accréditation”,这也是一种做某件事的权利,来源于拉丁文“accreditivus”,意思是信赖。
归类
·依据归类根据的不一样,信用证可分成:跟单信用证跟光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可撤消信用证和锈与骨信用证等。
·依据信用证归类根据的不一样,信用证还能够分成可出让信用证和不能出让信用证.循环系统信用证.对开门信用证.对背信用证.预借信用证.支付信用证.承兑汇票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等。
具体内容
1.对信用证自身的表明。与其类型.特性.有效期限及期满地址。
2.对货品的规定。依据合同开展叙述。
3.对运送的规定。
4.对票据的规定,即货品票据.运送票据.保单据以及它相关报关单证。
5.特别要求。
6.开证行对收益人及汇票持有者确保支付的义务句子。
7.海外来证大部分均充注:“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证依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发行 (《UCP600》)申请办理。”
8.银行间市场银行电汇索偿条文(T/T Reimbursement Clause)。
被告方与近亲属
1.信用证被告方
(1)信用证开证行(Issuing Bank)。开证行是应申请者(采购商)的规定向收益人(出口公司)设立信用证的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一般是申请者的开户行。
(2)信用证收益人(Beneficiary)。收益人是开证行至信用证中受权应用和实行信用证并享有信用证所授予的利益的人,收益人一般为出口公司。
(3)信用证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收益人的要求,在开证行的支付确保以外对信用证开展确保支付的金融机构。
2.信用证近亲属
(1)信用证申请者(Applicant)。开证申请者是向金融机构递交申请报告申请办理设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的采购商。
(2)信用证通告行(Advising Bank)。通告行是受开证行的授权委托,将信用证通告给收益人的金融机构,它一般为开证行至出入口地的代理行或支行。
(3)信用证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支付行是开证行至承兑汇票信用证中特定并受权向收益人担负(无追诉权)支付义务的金融机构。
(4)信用证承兑汇票行(Accepting Bank)。承兑汇票行是开证行至承兑汇票信用证中特定的并受权承兑汇票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金融机构。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汇票行能够是开证行自身,还可以是开证行特定的此外一家金融机构。
(5)信用证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议付行是依据开证行至议付信用证中的受权,买入收益人递交的汇票和票据的金融机构。
(6)信用证偿还行(Reimbursing Bank)。偿还行是受开证行标示或由开证行受权,对信用证的支付行,承兑汇票行.保兑行或议付行开展支付的金融机构。
(7)信用证出让行(Transferring Bank)。出让行是应第一收益人的规定,将可出让信用证转卖给第二收益人的金融机构。出让行一般为信用证的通告行。
操作步骤
跟单信用证实际操作的步骤概述如下所示。
1.交易双方在贸易合同中指定应用跟单信用证付款。
2.买家通告本地金融机构(开证行)设立以买方为收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要求另一金融机构通告或保兑信用证。
4.通告行通告卖家,信用证已设立。
5.卖家接到信用证,并保证其能执行信用证要求的标准后,即运输货品。
6.卖家运输货品后,从船运公司取回来正本提单,并制做别的票据。
7.卖家将票据向特定金融机构递交。该金融机构可能是开证行,或者信用证内特定的支付.承兑汇票或议付金融机构。
8.该金融机构依照信用证审批票据。如票据合乎信用证要求,金融机构将按信用证要求开展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
9.开证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将票据邮递开证行。
10.开证行审批票据准确无误后,以提前约好的方式,对已依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的金融机构偿还。
11.开证行通告买家支付赎单,在买家支付后交单。
12.买家凭票据向船运公司获取货品。
功效
1.对出口公司的功效
(1)确保出口公司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合的票据获得借款。
(2)出口公司能够准时收汇。
(3)出口公司可凭信用证根据打包贷款或押汇获得资产融合。
2.对采购商的功效
(1)可确保采购商获得意味着货品的票据。
(2)确保采购商可准时.按质.按量接到货品。
(3)采购商可凭自身的资信评估及开证行对自身的信赖,少缴或免缴一部分保证金,进而获得资产融合。
3.对金融机构的功效
(1)可运用采购商在申请办理开证时交的保证金或贷款担保品为金融机构运用资产给予便捷。
(2)在信用证业务中,金融机构每做一项服务项目均可获得各种各样盈利,如开证费.通告费.议付钱.保兑费.改动费等各种各样花费。
特性
信用证方法有三个特性:
1.是信用证是一项立足文档(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赖于买卖协议,金融机构在验估时注重的是信用证与基本貿易相分离的书面通知上的验证。
2.是信用证方法是纯票据业务流程(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支出凭单支付,不因货品为标准。只需票据相符合,开证行就应没有理由支付。
3.是开证金融机构负主要支付义务(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征信,它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贷款担保文档,开证金融机构对付款有主要支付的义务。
工作流程
信用证诈骗
在我国法律法规对“诈骗”的界定反映在 《刑法》195条要求了信用证行骗的下列界定:
应用仿冒.伪造的信用证或是附随的票据.文档的;
应用废止的信用证的;
骗领信用证的;
以别的方式开展信用证行骗主题活动的。
在电子商务主题活动中,信用证诈骗方式各种各样,按诈骗执行的行为主体不一样可分成收益人执行的诈骗.申请者执行的诈骗及其收益人与申请者一同欺,按诈骗方式的不一样可分成仿冒信用证.软条文信用证.仿冒信用证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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