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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12-19 22:10:17 其他跨境

有关加工贸易管控相关事项的公示具体内容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局发布了《海关总局有关改动一部分行政法规的确定》(海关总局令第240号),对《我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管控方法》(下称《办法》)相关要求做出改动。

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有关加工贸易管控相关事项的公示文章正文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局发布了《海关总局有关改动一部分行政法规的确定》(海关总局令第240号),对《我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管控方法》(下称《办法》)相关要求做出改动。现融合署令修定內容及其先前发布消息內容开展调节,并再次公示如下所示:

一、有关《办法》第二条

运营企业理应在指南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保税区料件或是制成品内销、结转成本、退运等海关办理手续。

二、有关《办法》第六条

(一)有下面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办理抵押办理手续:

1.质押危害加工贸易货物生产制造一切正常进行的;

2.质押加工贸易货物或是其采用的保税区料件涉及到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方法的;

3.质押加工贸易货物属来料加工货物的;

4.以合同书为模块管理方法的,抵押期限超出指南使用期的;

5.以企业为模块管理方法的,抵押期限超出一年的;

6.运营企业或是生产加工企业因涉嫌走私、违反规定,已被海关立案查处、侦察,案子未审结的;

7.运营企业或是生产加工企业由于管理状况混轮被海关规定整顿,在整改期限内的;

8.海关觉得不予以准许的其它情况。

(二)运营企业在申办加工贸易货物质押办理手续时,应向负责人海关递交下列原材料:

1.宣布申请书;

2.房产抵押贷款书面形式意愿原材料。

(三)经审批满足条件的,运营企业在支付相对应担保金或是金融机构、非银金融企业票据(下称“担保金或是票据”)后,负责人海关准许其向地区银行加工贸易货物质押,并将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影印件存留负责人海关报备。

担保金或是票据按质押加工贸易保税区货物相匹配制成品所应用所有保税区料件应交税金额度缴纳。

三、有关《办法》第九条

(一)“分离管理方法”就是指加工贸易货物应和非加工贸易货物分离储放,各自入帐。对的确不能完成货物分离储放的,需经负责人海关在审批企业內部信息智能管理系统、确定其可以根据连接网络管控系统软件完成加工贸易货物和非加工贸易货物数据信息信息流广告分离后,评定其合乎“分离管理方法”的监管条件。企业理应保证保税区货物流与数据信息信息流广告的一致性。

(二)“海关报备的场地”就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申请办理海关登记注册及其加工贸易业务流程时为海关报备的经营地。

(三)加工贸易企业更改或是提升储放场地,应经负责人海关准许。负责人海关应规定加工贸易企业递交标明储放详细地址、限期等相关信息的申请书和储放场地的使用权证实影印件,如属租用场地还要递交房屋租赁协议。

除外发加工等业务流程必须外,加工贸易货物不可跨隶属海关管辖区开展储放。

四、有关《办法》第二十一条

(一)企业在申请办理深加工结转业务流程时,有未依照相关要求开展收安排发货审报及出口报关情况的,在补领相关办理手续前,海关不会再审理新的《深加工结转申报表》,并可依据具体情况中止已申请办理《深加工结转申报表》的应用。

(二)企业应依照相关要求撤消或是改动深加工结转报关资料;对已海关放行的深加工结转报关资料,不可以改动,只有撤消。

(三)转出、转到企业违背相关要求的,海关依照《我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法条例全文》的要求解决;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其法律责任。

五、有关《办法》第二十二条

(一)企业理应在货物初次外发生效日3个工作日之内向海关报备外发加工基本情况;企业理应在货物外发生效日10日内向型海关审报具体收安排发货状况,同一手(账)册、同一承包者的收、安排发货状况可合拼申请办理。

企业外发加工备案信息查询产生变化的,理应向海关变动相关信息内容。

(二)以合同书为模块管理方法的,初次外发就是指在产品说明书项下对同一承包者第一次申请办理外发加工业务流程;以企业为模块管理方法的,初次外发就是指本销账周期时间内对同一承包者第一次申请办理外发加工业务流程。

(三)对全工艺流程外发的,企业理应在外发加工报备时交纳等同于外发加工货物应交税金额度的担保金或是票据。企业变动外发加工信息内容时,涉及到企业应交纳外发加工担保金总数增多的,企业应补交担保金或是票据。

(四)企业未按照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外发加工办理手续,或是具体外发状况与审报状况不一致的,依照《我国海关行政处罚法条例全文》相关要求给予惩罚。

六、有关《办法》第二十五条

企业申请办理內部料件串换的,应遵循下列标准:

(一)保税区料件中间及其保税区料件和进口的非保税区料件中间的串换,务必合乎同种类、同规格型号、同数目的标准。

(二)保税区料件和国内料件(没有深加工结转料件)中间的串换务必合乎同种类、同规格型号、同总数、进口税率为零,且产品不涉及到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方法的标准。

(三)运营企业因保税区料件和非保税区料件中间产生串换,串换出来同样总数的保税区料件,经负责人海关准许后,由企业自主处理。

七、有关《办法》第二十七条

运营企业因加工贸易出口贸易售后维修服务必须而申请办理出入口加工贸易指南项下进口的的未加工保税区料件的,可以按“入料料件再出”或是“来料检验报告料件再出”的贸易方式进行审报出入口。

八、有关《办法》第三十一条

运营企业申办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办理手续,除特殊规定外,理应向海关递交以下报关单证:

(一)运营企业申请办理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原材料;

(二)递交与分类和审价相关的原材料。

运营企业申办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办理手续,理应属实审报《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缴税联系单》,凭以申请办理过关办理手续。

九、有关《办法》第三十一条

加工贸易料件、制成品没法复出口的,依照《我国海关有关加工贸易边角余料、剩下料件、瑕疵品、副产物和遭灾保税区货物的管理条例》(海关总局令第111号发布,依据海关总局令第198号、第218号、第235号和第238号改动)中对剩下料件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十、运营企业审报剩下料件结转成本的,理应向海关递交以下报关单证

(一)运营企业审报剩下料件结转成本的原材料;

(二)运营企业拟结转成本的剩下料件明细。

运营企业理应属实审报《加工贸易剩下料件结转成本联系单》,凭以申请办理过关办理手续。

十一、有关期满指南未报核的解决

运营企业理应在指南使用期内开展报核,对运营企业期满指南未报核的,经海关核查,依照《我国海关行政处罚法条例全文》的相关要求开展解决。

十二、有关《办法》第四十条

运营企业应依照《我国海关出口报关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局令第221号发布,依据海关总局令第235号和第240号改动)申请办理海关申请注册登记。

十三、有关纸版报关单证应用问题

在开启计算机软件申请办理有关业务流程前,暂应用原纸版报关单证申请办理。

本公示內容自发布生效日实行。海关总局公示2005年第9号、2010年第93号、2014年第21号与此同时废除。

特此公告。

海关总局

2018年8月13日

(来源于:海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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