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婴儿配方奶粉,2018年婴幼儿配方乳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预判
2018年婴幼儿配方乳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式预测具体内容
2018年婴幼儿配方乳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式预测文章正文
一、有关制度和管理规定
1、2013年9月23日《质检总局有关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方法的公示》(2013年第133号),具体内容包含:
一是对华贸易出入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海外制造业企业需申请办理申请注册,自2014年5月1日起,没经申请注册的海外制造业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二是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关报检时间到保存期截止日期不够3个月的,不予以进口。
三是禁止进口纸袋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地区散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务必已罐装在向顾客售卖的最少零售包裝中。
四是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汉语标识务必在入关前已立即印刷在最少市场销售包裝上,不可在地区贴上。包装设计上无汉语标识或是汉语标识不符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运或消毁解决。
2、2016年4月13日,国家财政部关税司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明细(第一批)》相关产品备注名称做表明时强调,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总局建议,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含根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务必依规得到商品秘方注册证书。到时候,得到商品秘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册,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总局网址对外开放发布。
3、2016年6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商品秘方申请注册管理条例》(第26命令),确立在我国地区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商品秘方申请注册管理方法,可用该方法,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4、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总局《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商品秘方申请注册管理方法缓冲期的公示》(2016年第160号) ,确立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地区生产制造或向在我国地区出入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理应依规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商品秘方注册证书,并在接纳和使用说明中标明工商注册号。2018年1月1日前,经准许在中国地区生产销售或已向在我国地区出入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市场销售至其保存期完毕。
5、2017年3月17日,国家商务部发表谈话时强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暂按本人物件监管,新监管方式自2018年1月1日起在15个大城市执行。 与此同时强调,“根据加强电商企业监督责任等,进一步提升健全监管对策,搞好产品质量风险管控。创建风险性应急处理体制,对发生比较大产品质量风险性的进口产品,进一步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严苛监管”。
二、2018年1月1日后,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监管方式预测
1、一般贸易进口
预估一般贸易进口,会严格执行《质检总局有关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方法的公示》(2013年第133号)和国家食药监质监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商品秘方申请注册管理条例》(2016年第26命令)实行。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预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现阶段早已审批的深圳市等15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和综合性试点区试验区大城市,会依照本人物件监管。落实措施时,也许会采用“按中国海关明确规定过关(9610和1210) 检验检测按本人物件监管”方式。在其中“按中国海关明确规定过关”,就是指公司需连接中国海关总署“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系统”,按目前要求和步骤进行中国海关过关办理手续;“检验检测按本人物件监管”,可参照现阶段对入关工作人员带上物或电子邮件、快递包裹入境过关时的检验检测监管对策——这种对策关键是为避免人类传染病、医药学媒体生物体、动物传染病、寄生虫感染和绿色植物危险因素病、虫、野草及其别的有害生物防治带入在我国,物件的质量等,并不是监管的关键。
(自然,我国会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搞好产品质量风险管控,很有可能的工作方向,可参考本微信公众号3月28日文章内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难题与监管方法调节方位预测》。)
对于15城之外的大城市,在2018年1月1日后,假如期待以跨境电商零售方法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很有可能会较为艰难,由于不适感用以“按本人物件监管”。假如采用“网上购物保税区进口”方式(监管编码是1239,而不是1210)下,也许会被请求实行一般贸易进口的相应要求,例如秘方要先进行申请注册,一线入境要申请办理通关单,汉语标识务必在入关前印刷在最少市场销售包裝上这些;而采用“直购进口”(按跨境电商9610审报)或“直邮”(指不按跨境电商进口申报,反而是依照本人邮递物件入境),也会因运输成本高过15个地区的保税仓安排发货(1210),难以有核心竞争力。
以上内容属创作者个人见解,不意味着跨境电商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