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跨境电商须知!1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有哪些?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注意事项!1月1日起实行的现行政策有什么?具体内容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注意事项!1月1日起实行的现行政策有什么?文章正文
2022年1月1日起,实行众多国际贸易有关新政。这种现行政策会危害跨境电商,尤其是进口跨境电商,大家一起看有什么:
新政一:《我国进口食品类海外生产制造企业工商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內容关键点:
1、进口保健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类的中文标识务必印刷在最少市场销售包裝上,不可贴上。
2、进口食品类的打包和标识、标志理应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依规理应有使用说明的,还理应有中文使用说明。
3、中国海关在进口预包装管控中,发觉进口预包装未贴上中文标识或是中文标识不符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食品类进口商拒不依照中国海关规定执行消毁、退运或是技术性解决的,中国海关惩处警示或是1万余元下列处罚。
新政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
內容关键点:
RCEP将达到一个全方位、高品质、互惠互利的地区贸易协定,进而加强相互之间经济发展协作,扩宽和推进经济一体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平发展趋势。进口关税减让、程序流程简单化、标准统一,将提升地区資源利用率,减少公司制造和经营成本,为跨境电商产生机遇与挑战。
新政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內容关键点:
1、具有原产地资质的进口货品,可以根据其原产地国(地域)可用相对应的《协定》项下征收率。
2、同一批号进口原产地货品完税价格不超过200美金的,进口货品收货人或是其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可用《协定》项下征收率时可以免于递交原产地证明。
新政四:《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內容关键点:
2022年1月1日起,在我国将对954项产品实行小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待定征收率;依据在我国与相关我国或地域签定的贸易协定和特惠貿易分配,2022年将对原产地于29个我国或区域的一部分产品执行协约征收率等。
新政五:有关撤消进口肉类食品收货人、进口护肤品地区收货人报备的公示(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
內容关键点: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港口经营环境,缓解公司压力,中国海关总署决策撤消进口肉类食品收货人报备事宜和进口护肤品地区收货人报备事宜
(来源于:新商业服务观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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