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监管指南
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管控指引具体内容
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管控指引文章正文
图片出处:图虫创意应用领域
(一)跨境电商B2B立即出口——“9710”
指地区企业根据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与海外企业达到买卖后,根据跨境电商物流将货品立即出口送到海外企业,并依据海关规定传送有关电子数据。全名“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立即出口”,通称“跨境电商B2B立即出口”,适用跨境电商B2B立即出口的货品,海关管控方法编码“9710”。
(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
指地区企业将出口货品根据跨境电商物流送到海外仓,根据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完成买卖后从海外仓送到消费者,并依据海关规定传送有关电子数据。全名“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通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品,海关管控方法编码“9810”。
企业管理方法
(一)企业申请注册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企业(包含:直营服务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地区服务平台和海外服务平台)、货运物流企业等参加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流程的地区企业,理应根据海关出口报关企业报备相关要求,向所在城市海关申请办理报备。
(二)海外仓运营模式报备
进行出口海外仓业务流程的跨境电商企业,还理应在海关进行出口海外仓运营模式报备。
通关管理方法
(一)跨境电商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进出口企业、地区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理应根据进出口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技术 海关”向海关递交审报数据信息、传送电子信息技术,并对数据信息真实有效承当相对应法律依据。
(二)申报流程
1.明细审报
2.总货运单作业模式
(1)由审报企业依据具体情况根据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向海关传送明细总成绩单,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传送的明细总成绩单开展基本逻辑性校检。校验根据的,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将明细总成绩单数据信息转发给通关智能管理系统。校检不通过的,有关报关单证传输失败,系统软件将错误报告回到给企业。
(2)海关管控工作场地运营企业依据具体情况向海关推送运到单数据信息,通关综合服务平台接受运到单数据信息后,向通关智能管理系统传送。依据明细的审核状态、运到单数据信息、总成绩单信息内容,通关智能管理系统将“海关放行”“检查”等情况的明细,根据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将有关审批結果向企业传送。
(3)出口产品具体离境后,货运物流企业或审报企业向海关传送离境单数据信息,通关综合服务平台接受离境单数据信息后,向通关智能管理系统传送。依据离境信息内容,通关智能管理系统将明细、提货运单置“结关”情况。
(4)针对并未受理海关办理手续的明细,企业可以推送撤消审批单对明细开展撤消实际操作。撤消审批单审核根据后,相匹配明细即开展撤消,企业可以再次审报明细。
(5)针对审报內容不正确的明细,企业可以根据推送改单审批单对明细开展改动实际操作。改单审批单审核根据后,相匹配明细即进行改动。
常见问题
1.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品理应合乎检验检测有关要求。
2.海关执行检查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代理人、管控工作场地运营人应当相关要求相互配合海关检查。海关按照规定执行检查,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品可优先选择分配检查。
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品可用全国各地通关一体化,也可选用“跨境电商”方式开展转关。
(来源于:从工从攴)
以上内容属创作者个人见解,不意味着跨境电商跨境观点!若有侵权行为,请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