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德国外观专利申请条件
欧洲地区,德国外观专利申请标准具体内容
欧洲地区,德国外观专利申请标准文章正文
在德国,可申请的知识产权保护种类包含专利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及造型设计。德国专利发明依申请获得,必须根据本质审查以明确是不是能授于支配权。德国专利发明申请的审理和审查由德国专利权国家商标局(Deutsches Patent – und Markenamt, DPMA)承担。
一、递交申请
提交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所示:
1、请求书,在其中应注明设计方案人与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与立英文地址(假如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得话,还应包含公司法人的名称),递交日期,创造发明名字和所有权日(假如需要了所有权);
2、造型设计的产品;
3、图下,即外型六面图(清楚);
4、申请人及设计方案人的名字、详细地址(中英);
5、假如申请人规定了所有权,应递交所有权文档,主要包括经证实的在先申请团本;
6、假如授权委托了委托代理人,应递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递交后,大约3个工作中日会接到审理通知单。
二、基本审查
德国专利局在接到申请要求后,将开展基本的审查,关键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文档是不是合乎法律法规,是不是存有忽略或不正确,审查不过关的申请可能接到专利局发过来的审查建议通知单,申请人务必在期限内将材料补足或清除掉缺点,待审查达标后,专利权申请人可能接到建议通知单,申请也将公布18个月。
三、本质审查
自申请日起7年之内务必明确提出本质审查的要求,不然该申请将视作撤销,明确提出本质审查要求后,审查员将对此项创造发明是不是合乎独创性等规定开展审查,待审查完毕后审查员判断达标,专利权申请可能进到下一阶段,即公示环节。
四、公示环节
当专利权申请做到受权标准,德国专利局可能在官方网公布上把该申请开展发表公示,公告历时9个月,在公示期限内,要是没有所有人提出诉讼的状况存有,则此项专利权遭受知识产权保护,全部的申请步骤至此完毕,专利局将受权该项专利予申请人并下达发明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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