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成长妹,建议收藏!6月1日起,11项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建议收藏跨境成长姐妹!6月1日起,11项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核心内容
建议收藏跨境成长姐妹!自6月1日起,11项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正文
从6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新的知识产权法、法规和国家标准!建议先收藏。
1、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6.1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6.1起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1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通过了修改版权法和退伍军人保障法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了第62号和第63号主席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决定。
3、2021年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6.1起施行!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系列推荐国家标准,并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4、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6.1起施行!
为促进工业互联网识别分析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业互联网识别服务,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识别分析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发布了《工业互联网识别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5、2021年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6.1起施行!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多部门参与制定了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的《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6、2021年《修订后专利法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6.1起施行!
由于专利法的实施细则仍在修订过程中,为确保修订后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1年6月1日起制定了《修订后专利法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业务。
7、《关于修改专利法相关表格的通知》于2021年修订.6.1启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23号公告《修订后专利法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代理机构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下载并使用政府服务栏下的表格下载栏。修订后的表格将于2021年6月1日开始使用,修订后的旧表格将同时停止使用。
8、2021年《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6.1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以下文件尚未发布正式版本,仅征求意见稿。
9.2021年《关于审理涉药上市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6.1起施行!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药品上市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请在2020年12月14日前通过书面邮件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法院之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21年,《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6.1日起施行
配合专利法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准备工作,形成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建议。现公布《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建议(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其说明。
11.国家知识局:2021年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6.1日起施行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根据修订后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草案)》。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来源:跨境成长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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