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卖家被缺席判决究竟应该怎么办?
电子商务法,卖家缺席判决该怎么办?核心内容
电子商务法,卖席判决该怎么办?
文 / 蔡和律师 于晓明律师
很多跨境电商的卖家在被起诉以后,往往会选择委托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服务机构代为与原告进行和解。但是很多卖家不了解的是,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和解实际上是美国诉讼制度中的一个庭外程序。在和解谈判过程中,原告可以在不通知被告的情况下继续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卖方收到缺席判决通知后,经常抱怨原告过河拆桥,指向服务机构没有履行足够的提示义务。然而,这主要是因为卖方对相关诉讼知识缺乏了解。
那么,如果原告在谈判和解时仍然向法院提交动议(Motion)被告卖家应该如何处理被告缺席判决?事实上,卖家有很多理由与赛拉蒙团队处理大量和解案件:
1.2015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咨询委员会笔记指出,即使法院对被告卖方作出了缺席判决,只要判决不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所有请求,卖方仍可继续与原告协商。
2.卖方应充分了解的是,2015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咨询委员会的笔记[2]还指出,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任何时候都可以修改缺席判决。这听起来不那么恐慌吗?
3.当然,法院不会随意撤销缺席判决,被告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这似乎是被告额外的申请条件,但实际上也是被告可以充分利用的地方。例如,被告需要有充分和良好的理由申请撤销缺席判决,及时辩护和出庭,并有实质性的理由回复[3]。
4.美国地区法院或法官有很大的裁量权,这也为撤销缺席判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
5.在法律和案例方面,法院倾向于通过实体审判而不是缺席判决来解决案件。虽然美国民事诉讼更注重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程序第一。
对于大多数卖家来说,收到诉讼通知后必须积极和解和回应诉讼。俗话说,人们决定他们的领土。只有按照美国民事诉讼程序和亚马逊平台的游戏规则进行合理的辩护,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未来跨境电子商务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从传统的商品分销选择到知识产权竞争,只有提前布局和准备,才能赢得未来。
注:[1] Fed. R. Civ. P. 54(b) Committee Notes on Rules - 2015 Amendment
[2] Id.
[3] Cracco v.Vitran Express,Inc.,559 F. 3d 625,630 (7th Cir. 2009)
[4] Sun v. Board of Trustees of University of Illinois,473 F.3d 799,810 (7th Ci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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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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