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新闻,小贴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区别吗?
平台新闻,小贴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区别吗?核心内容
平台新闻,小贴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区别吗?
2020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在现有试点海关的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出口监管试点。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咨询
因此,新增12个B2B跨境电商出口监管试点及之前公布的10个B2B共扩大到22个监管试点城市。
针对B2B和B2C9610、1210、9710和9810是在这两种电子商务模式下制定的海关监管代码。你知道这四个代码代表什么吗?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吗?
首先,你需要知道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什么。B2C和B2B,为了更好地理解这四个交易代码的功能和功能。
1. 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络空间、虚拟营业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建立独立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国内平台和海外平台。
2.什么是B2C模式?
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是电子商务根据交易对象进行分类,代表中国企业直接面对外国消费者,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交易,主要销售个人消费品,物流主要采用航空袋、邮件、快递等形式。
由于进出口货物在不同贸易模式下对海关监督、税收征收和统计操作的要求不同,为了满足海关管理的需要,在海关报关单中设置了海关监督模式的代码字段。
针对跨境电商B2C海关总署制定了代码9610和1210的海关监管模式。
96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12号公告,增加代码9610海关监管。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C(企业对个人)出口。
该模式能够化整为零,灵活便捷满足境外消费者需求,具有链路短、成本低、限制少的特点。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也就是说, ,"9610"出口是国内企业直接邮寄给海外消费者。
1210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7号公告,增加1210海关监管代码。
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本监管方法适用于国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电子商务零售。
“1210"相当于国内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内储存生产的货物,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然后根据订单从仓库发送给海外消费者。
3.什么是B2B模式?
B2B(Business To Business)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到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按照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两种模式(9710和9810),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类型向海关申报。
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第一个是新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直接向境外企业出口货物。
9810
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
二是新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库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货物到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然后从海外仓库交付给海外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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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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