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跨境电商出口怎么交税
问答,跨境电商出口如何纳税的核心内容
问答,跨境电商出口如何纳税正文
I.出口关税是指出口国海关对出口人或个人征收的关税。出口税的对象不限于作为商品流通进出口的外贸货物,也可以包括乘客携带、托运或邮寄的货物。由于出口税将提高国内产品在国外市场的销售价格,降低竞争力,各国很少征收出口税。
2、进口环节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属于一种流通税。与一般增值税以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不同,进口环节增值税是进口环节专门征收的增值税。
3、增值税。增值税是基于流通过程中商品(包括应税劳务)的增值税。原则上,增值税是对生产、流通和服务中商品的增值税或增值税征收的流通税。实行价格附加税,即由消费者承担。只有增值税才能征税,没有增值税就不征税。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新的贸易形式和新模式,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的税收政策如下:
1、对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采购凭证的货物,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合试验区注册,并在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2、各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部门间沟通合作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3、海关总署定期向国家税务总局传递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表电子信息。各综合试验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分配的出口商品申报表电子信息,加强对出口商品的免税管理。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制定。
4、本通知所称综合试验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