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报关资料怎么做
问答,如何做报关材料的核心内容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发票、货物装箱单、出口汇款核销单、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提交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问答,报关资料怎么写正文?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应提交以下文件: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海运进口提单、海运出口装货单。海关在审核单和验货后,在原货运单上签字放行退货报关单,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同。但散装货物或单品种、包装内容一致的零件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所有出口货物报关时,应报外汇管理部门盖章"监督收汇"每张出口报关单右上角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
6.如有必要,海关还应提交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明等。
7.其括:
1.经海关批准的免税货物,应当提交海关签署的免税证明,北京外资企业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当报海关核发"登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