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实操,关于《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详细解析!
关于《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详细分析!核心内容
关于《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详细分析!正文
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帮助各单位了解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的最新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督局举办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贴政策讲座。深圳知识产权补贴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次数:以后每年只申报一次(一次性资助);
二、申请数:
1.商标-单个国家/地区每年申报资助≦3 (建议批量申报6件以上,5件以下);
2.专利-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5件。
3.资助金额变化(详见下文)
4.申请方式:全网电子申请(尚未开通,开通后我公司会及时跟进)
5.可申请资助的时间跨度:
1、商标-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日: 2018年5月16日-2019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当天)
2、专利-
国内发明:2018年6月14日-2019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当天)
国外发明:2018年5月16日-2019 12月31日(含起止日)
PCT专利:2018年11月16日-2019 12月31日(含起止日)
以上时间拟定,我公司将在正式公告后再次确认。
六、办理前必须进行L3认证
详助申报流程
1、办理L3认证
2.在线申请(申请端口尚未开通,我公司将及时更新,请注意)
申请条件:
(1)在深圳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深圳经济特区有效居住证的个人。
专利、商标、著作权共有的,由第一顺序权利人申请,申请人应当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注:目前具体资助时间尚未公布,公布后我司将会及时推送相关资助信息,在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前,各单位和个人需要先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2019年11月30日前注册账户L3以免影响后续项目申报(应获得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账户L3项目申报只能在等级验证后进行(L3认证指南见附件)。
知识产权资助标准
一、商标资助标准:
(一)商标资助费
1、马德里商标:每个指定国家或地区补贴1000元,每个国家或地区补贴20元。申请人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应当一次性申请补贴,同一商标经指定国家批准后不得重复补贴。
2.欧盟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资助3000元/件。
3.单一国家商标: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1000元/件≦3件。
4、港澳台地区的商标:资助1000元/件,同一申请人年度≦3注: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50一万元,只资助商标注册申请。
5.国内证明和集体商标:20万元/件
6.国内地理标志:50万元/件。
(二)商标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非中文商标注册文本还应提供中文翻译。
二、专利资助标准:
(一)专利资助费
1.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1)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含港澳台)的,补贴2500元/件;但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和实质性审查费的,不予补贴,个人申请人年度补贴数量≦5件。
(2)非个人申请人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增加资助7500元/件。
(3)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所需材料: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资格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和实质性审查费收据证明; 发明专利证书。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在美国、欧洲、日本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4万元/件;
(2)申请人经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审批机构实质性审查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万元/件。
(3)对非个人申请人的外国发明专利资助按纳税额分类。同一申请人去年在深圳纳税不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年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超过5亿元的,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项。
(4)申请外国专利资助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表;
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发明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以及中文翻译件;
国外专利申请年资助总额超过200万元的,
提供上一年度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3、PCT专利:
1.个人申请:3000元/件资助;
2.非个人申请:资助1万元/件。
(二)专利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PCT
4.提供上一年度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年度)PCT专利申请总额≧200万元)。
3.版权补贴标准
(一)版权资助费
1.申请人取得软件证书的,年度登记量≧20每件300元(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补贴)<10个人申请人年资助1万元<1万元)
2.申请人的一般版权作品取得国家或广东省版权登记机构颁发的《作品登记证》,年度登记量≧5资助200元/件,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10个人申请人年资助1万元<1一万元;资助的一般版权作品仅限于以下类型:
(1)文字作品;
(2)音乐作品;
(3)艺术、建筑作品;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
(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2)版权资助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作品登记证书》)
4.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的,应当提供著作权登记机构的相关发票和合同。
上述信息来源于市场监督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经营规程》的通知
链接:http://amr.sz.gov.cn/xxgk/zcwj/scjgfg/zscqgl/zscqgf/201910/t20191025_18459281.htm(来源: 凯鸣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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