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什么情况下,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互转?
在什么情况下,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互换纳税申报?核心内容
纳税申报,在什么情况下,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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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税收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2019年,税务局发布了相关政策公告,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条件
特别提醒
1、转让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按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
2.应税销售包括纳税申报销售、检查补充销售、税务评估调整销售;
3.所有符合标准或自愿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可选择在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
相关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
(图片来源:税务官网截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出口退(免)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图片来源:税务官网截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图片来源:税务官网截图)
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转为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因业务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2.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连续4个季度(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注册后能否再次注册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规定,自下让登记日记日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让登记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简单地说,一般纳税人转让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转让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让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1年是否有相关政策?
2021年没有相关政策,但2020年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选择在2020年12月31日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
案例分析
1.如果一个个体户2020年建材销售额为450万元,那么2020年底,该个体户以自己的名义出售了另一家店铺,获得了380万元,2020年总销售额达到830万元。那么个体户需要转一般纳税人吗?
注:纳税人意外销售无形资产和房地产转让的销售额不计入当年的应税销售额。也就是说,只能以450万元的销售额作为判断标准,个体经营者不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1)个体经营者不能进行独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也不能按规定提交税务材料,则无需考虑小规模纳税人转移到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认定的三个指标不符合。(2)个体经营者可以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的,个体经营者可以选择注册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2.个体经营者2020年实际建材销售额确实为550万元,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此时,应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1)虽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可以选择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同意,也可以选择不注册为一般纳税人。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无特殊情况的,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来源:跨境大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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