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跨境电商中小卖家福音!千分之二按收入交税!
跨境电跨境电商中小卖家福音!千分之二按收入纳税!核心内容
跨境电跨境电商中小卖家福音!千分之二按收入交税!正文
亚马逊卖家应该知道,出口货物在采购过程中无法获得购买发票是目前常见的问题,没有购买发票意味着出口税按规定处理,这对我们亚马逊卖家非常不友好。
为此,2019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公告》。这对亚马逊卖家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政策原文如下:
《公告》指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当审批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综合试验区批准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准确计算总收入,并以应税所得率的形式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4%统一确定,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本公告对原文的解读如下:
一般来说,综合试验区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要可享受以下两种优惠政策:
一是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是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以享受有关免税收入的优惠政策。
如果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综合政策税在千分之二和千分之三之间;如果不符合小微企业政策,只符合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政策36号,税负约为1%。
例如:
如果您是年收入2500万元以内的跨境电商小微利企业,税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4%=1001万元,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A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00*25%*20%=5万元。实际税负=5万/2500万=0.2企业年收入2500万,只需缴纳5万元税,相当于千分之二的税负。
如果你是年收入2500-7500跨境电商小微利企业1万元以内,税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4%=100万元 至 7500*4%=300一万元;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所得税=100*20%*25%=5万元。对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200*50%*20%=20万元。那你的应纳税额是5万元-25在万元之间,税负率为0.2%-0.33%之间。
如此强大的税率优惠政策可以大大减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实际所得税负担。另一方面,对于净利率超过4%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所得税也相应降低,因为批准的征收方式只收取4%作为应税所得率。
那么这个政策可能会对亚马逊卖家产生什么影响呢?
首先,该政策可能会改变卖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流程。为享受批准的征收政策,应根据企业注册、出口模式、货运代理报关、综合试验区货运物流选择等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这项政策可能会让卖家选择更多的产品。他们可以尝试无法获得进项发票的业务,而不仅仅是可以获得进项发票的业务。
第三,这项政策可能会使卖方的国内公司账面数量更加丰富,资本周转更加安全。过去,大多数中小卖家不敢在货物出口后开立公共账户,大量资金通过私人账户流通,这实际上对卖方个人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第四,这一政策对那些考虑融资的企业也非常有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将大大降低,业务合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业务反映在账面上,更方便引入资本。
但是,享受核定征收新政策也是有门槛的!每一个都要在综试区登记SKU其次要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那么综试区的范围是什么呢?
国务院同意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三批:
第一批:杭州。
第二批: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
第三批: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
可以看出,综合试验区几乎覆盖了亚马逊行业的主要城市,这对大多数亚马逊卖家来说确实是一个罕见的好消息。虽然政策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实施,但在此之前,我们不妨深入研究政策,明确公司的财务状况,做好财税规划,准备迎接新政策的到来。(资料来源:侃侃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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